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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释围、按罪(二)(2/2)

作者:古桥头
去,有大段时辰未归,此间干了什么,尽快回答。”

梅县丞捏了手心的一把汗:“陈……陈知县叫我往喜堂,说了些公事……”

“什么公事!”知府一声断喝。

“说,说我不必派衙役过来,人手足够;我劝还是小心为好,知县留了我一杯茶,我就走了。”

“没回屋?”

“去茅房小解。”

知府笑道:“你一人说,如何信你?且带证人进堂!”

梅县丞回头看时,是与自己密谋的那个官兵头子,心里顿时踏实许多。

“我看梅县丞从喜堂出来后,的确奔茅房去了,绝无差错。”官兵道。

梅县丞缩着脑袋,向知府摇摇头。

知府大人咂了下嘴,按察副使便道:“此处暂无疑点。”

梅县丞喘了一口气。

“不过,”知府从师爷手里拿来一把匕首,早已干的血迹还附在上面。“这把刀是你的,对吗?”

梅县丞明明记得从自己身上搜下来的匕首是没血的,这里偏又蹦出一把有血迹的杀人刀出来,叫他好生糊涂。

“说话!”

“是。在下有这把刀,但没有血迹。”

“没有血迹的是这把。”知府知道他在问什么,立即拿出另一把匕首,是一模一样的。

“一对?”

梅县丞吓出一身冷汗,他好像知晓凶手是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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